宋金链代表:
您提出的“关于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合格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”的建议,经会同市财政(地税)局研究答复如下:
为降低我市存量高企流失率,给予参与重新认定并通过的企业一定的资金支持,经市科委提议,自2017年开始,对重新认定成为高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,且每个企业只限享受一次。经市高企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研究,对于复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已经享受税收和财政等政策,不再给予资金支持。
2017年5月17日
(联系单位及电话:天津市科委,022-5832671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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